“人民城市,温暖照亮前行路”——《我的梦》公益演出在沪举行
“人民城市,温暖照亮前行路”——《我的梦》公益演出在沪举行
“人民城市,温暖照亮前行路”——《我的梦》公益演出在沪举行近3年来,福建省福清市检察院立足民事、行政检察监督职责,聚焦民生重点领域(lǐngyù),注重(zhùzhòng)特定群体立体保护,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特定群体民生案件,让(ràng)检察温度直抵民心、检护民生的底色更亮。
福清市检察院(jiǎncháyuàn)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在研究案件
守护民生,为单亲孩子圆“户口(hùkǒu)梦”
多年前,吕(lǚ)女士曾与福清男子翁某某育有非婚生女儿(nǚér)小欣(化名),女儿出生后一直由吕女士独自抚养。然而,随着入学时间临近,没有户口的(de)小欣面临无法入学的难题。
吕女士联系相关部门后得知,孩子(háizi)若要正常落户(luòhù)上学,需要确认其与父亲的亲子关系,但现在联络不到孩子父亲,对此惆怅不已。
通常,在这种情况(qíngkuàng)下,需要向法院提起(qǐ)(tíqǐ)诉讼先确认亲子关系,但吕女士(nǚshì)缺乏出生医学证明原件等重要证据。原来,小欣出生于贵州,吕女士欲通过线上(xiànshàng)方式向贵州当地妇幼保健院调取证明,却因没有法院生效判决,当地保健院只能提供出生证复印件而无法提供原件。自2024年(nián)6月起,尽管吕女士先后两次尝试向法院提起诉讼,但都因提供材料不完整而无法立案。
无奈之下吕女士(nǚshì)向检察机关申请法律监督。福清市检察院受理该案后,与法院(fǎyuàn)进行多次沟通(gōutōng)协调,从妇女儿童权益保障角度出发,共同(gòngtóng)商讨解决方案,最终(zuìzhōng)达成一致意见,建议其改变诉求。福清检察院检察官立即向吕女士释法说理,引导其改变诉讼策略,以抚养权纠纷提起诉讼,并进一步收集有力证据。在检察官的(de)帮助及法院配合下,案子得以及时立案。
案件审理期间,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进行亲子鉴定,根据亲子鉴定结果,法院判决确认了翁(wēng)某某与小欣的(de)亲子关系、小欣由吕(lǚ)女士抚养,翁某某每个月支付一定的抚养费。最终,小欣的落户问题迎刃而解。
福清市检察院始终(shǐzhōng)站在维护妇女(fùnǚ)儿童权益的第一线,以实际行动(shíjìxíngdòng)诠释检察为民的责任使命,助力当事人走出困境、重拾希望、绽放笑脸。2022年以来,该院共(gòng)办理涉维护妇女权益民事(mínshì)执行案件15件,召开公开听证会5场,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,促成执行和解2件,和解金额达124万元。
福清市检察院(jiǎncháyuàn)第五检察部负责人表示,检察院将切实履行检察监督职能,着力(zhuólì)守护民生民利,维护妇女儿童权益,用(yòng)坚强的司法保障、温情的检察关怀,合力撑起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法治蓝天。
司法为民,为农民工(nóngmíngōng)解“烦薪事”
日前(rìqián),在福清市检察院的全力推动下,一起历时1年多的欠薪纠纷画上圆满句号,农民工王某和(hé)工友被拖欠的8万余元工资全部到账。
此前,王某等4名农民工在福清一建材(jiàncái)公司务工,遭拖欠工资,人社部门作出(zuòchū)行政处理决定,责令该(gāi)公司支付王某等4名农民工工资及赔偿金共8万余元,并申请法院(fǎyuàn)强制执行。在执行过程中,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表示,公司除了一批已过时(guòshí)的板材,无其他财产,发放工资存在较大困难,执行一时陷入僵局……
福清市检察院(jiǎncháyuàn)通过调查核实查明,张某不是公司(gōngsī)实际控制人,实际控制人系何某。何某将该公司建材场地的土地使用权及(jí)展厅租赁给他人,在该案执行期间仍有租金收入。
随后,福清市检察院向(xiàng)法院制发检察建议,建议对该(gāi)建材公司享有的租金及物管费采取相应的执行控制措施。法院采纳了(le)检察建议,并配合检察机关动员何某履行义务,最终案件(ànjiàn)执行完毕,该公司向4名农民工支付全部工资。
“农民工的每一分钱都(dōu)关乎生计,办案必须细(xì)之又细。”承办检察官表示。
2022年以来,福清市检察院持续开展“根治欠薪(qiànxīn)”专项监督活动,切实(qièshí)保护农民工(nóngmíngōng)合法权益(héfǎquányì)。数据显示,3年来,该院支持农民工起诉61件,助力追讨劳动报酬64万余元;通过公开听证促进执行和解,助推74名(míng)农民工收到执行款25.3万元;接续化解(huàjiě)行政争议,助力法院执行到4名农民工工资8万余元;加强(jiāqiáng)与人社部门协作配合,做好和解工作,联合督促用人单位支付24名农民工欠薪共计30万余元。
福清市检察院组织召开(zhàokāi)听证会
支持(zhīchí)起诉,为案件受害人“撑腰”
几年前(qián),苏某遭遇一场“飞来横祸”。他驾驶(jiàshǐ)电动车通过人行横道时,与陈某超速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。经司法鉴定,苏某四肢瘫痪,四肢肌力4级,构成五级伤残;右侧第4-9肋骨骨折,构成十级伤残。经认定,陈某负事故主要责任(zérèn),苏某负次要(cìyào)责任。
事故发生后(hòu),苏某先后在多家医院治疗,花费了巨额医疗费,家庭经济陷入困境。因诉讼(sùsòng)能力不足,苏某向福清市检察院(jiǎncháyuàn)申请支持起诉,向肇事方追责。
受理案件后,福清市检察院迅速行动,通过调取卷宗(juànzōng)、询问当事人、核查(héchá)银行流水(liúshuǐ)等方式,查明肇事车辆实际管理人为二手车行经营者吴某,车辆登记在(zài)董某名下,2人均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。此外,福清市检察院委托异地协查,确认苏某在广东东莞的暂住信息,为适用城镇赔偿标准提供(tígōng)依据。
经全面调查,福清市检察院认定吴某、陈某需承担(xūchéngdān)主要赔偿责任,董某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,并向法院提交支持(zhīchí)起诉意见书。
最终(zuìzhōng),法院采纳福清(fúqīng)市检察院意见(yìjiàn),判决陈某、吴某共同赔偿苏某医疗费、护理费、误工费等损失,董某对部分款项承担连带责任。判决生效后,福清检察机关持续跟进案件执行进展,后经执行,苏某陆续取得98万元赔偿款,极大缓解了经济压力。
福清市检察院党组成员、副检察长王雪松表示,“起诉”不是(búshì)目的,通过多方(duōfāng)努力为(wèi)受害人争取应有(yīngyǒu)权益才是最大的支持。检察院要加大民事支持起诉案件(ànjiàn)办理(bànlǐ)力度,为受害人‘撑腰’,让检察温度可感可触。2022年以来,该院针对因案件致残致困致贫、诉讼能力欠缺的当事人,充分发挥调查核实职能,运用多种途径查明事实真相,依法(yīfǎ)支持起诉74件,助力当事人克服障碍,通过诉讼程序及时获得赔偿。
从一纸户口(hùkǒu)到一笔欠薪,从一场救助到一份保障,福清市检察院用责任担当诠释了法律不仅是威严的(de)利剑,更是坚实的护盾。该院将继续依法履行民事行政(mínshìxíngzhèng)检察职能,加强精准监督(jiāndū),让检察温度持续温暖特定群体,用法治力量筑牢民生幸福防线。
(文(wén)/李荣 通讯员 /高童 戴艳芳)
近3年来,福建省福清市检察院立足民事、行政检察监督职责,聚焦民生重点领域(lǐngyù),注重(zhùzhòng)特定群体立体保护,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特定群体民生案件,让(ràng)检察温度直抵民心、检护民生的底色更亮。
福清市检察院(jiǎncháyuàn)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在研究案件
守护民生,为单亲孩子圆“户口(hùkǒu)梦”
多年前,吕(lǚ)女士曾与福清男子翁某某育有非婚生女儿(nǚér)小欣(化名),女儿出生后一直由吕女士独自抚养。然而,随着入学时间临近,没有户口的(de)小欣面临无法入学的难题。
吕女士联系相关部门后得知,孩子(háizi)若要正常落户(luòhù)上学,需要确认其与父亲的亲子关系,但现在联络不到孩子父亲,对此惆怅不已。
通常,在这种情况(qíngkuàng)下,需要向法院提起(qǐ)(tíqǐ)诉讼先确认亲子关系,但吕女士(nǚshì)缺乏出生医学证明原件等重要证据。原来,小欣出生于贵州,吕女士欲通过线上(xiànshàng)方式向贵州当地妇幼保健院调取证明,却因没有法院生效判决,当地保健院只能提供出生证复印件而无法提供原件。自2024年(nián)6月起,尽管吕女士先后两次尝试向法院提起诉讼,但都因提供材料不完整而无法立案。
无奈之下吕女士(nǚshì)向检察机关申请法律监督。福清市检察院受理该案后,与法院(fǎyuàn)进行多次沟通(gōutōng)协调,从妇女儿童权益保障角度出发,共同(gòngtóng)商讨解决方案,最终(zuìzhōng)达成一致意见,建议其改变诉求。福清检察院检察官立即向吕女士释法说理,引导其改变诉讼策略,以抚养权纠纷提起诉讼,并进一步收集有力证据。在检察官的(de)帮助及法院配合下,案子得以及时立案。
案件审理期间,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进行亲子鉴定,根据亲子鉴定结果,法院判决确认了翁(wēng)某某与小欣的(de)亲子关系、小欣由吕(lǚ)女士抚养,翁某某每个月支付一定的抚养费。最终,小欣的落户问题迎刃而解。
福清市检察院始终(shǐzhōng)站在维护妇女(fùnǚ)儿童权益的第一线,以实际行动(shíjìxíngdòng)诠释检察为民的责任使命,助力当事人走出困境、重拾希望、绽放笑脸。2022年以来,该院共(gòng)办理涉维护妇女权益民事(mínshì)执行案件15件,召开公开听证会5场,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,促成执行和解2件,和解金额达124万元。
福清市检察院(jiǎncháyuàn)第五检察部负责人表示,检察院将切实履行检察监督职能,着力(zhuólì)守护民生民利,维护妇女儿童权益,用(yòng)坚强的司法保障、温情的检察关怀,合力撑起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法治蓝天。
司法为民,为农民工(nóngmíngōng)解“烦薪事”
日前(rìqián),在福清市检察院的全力推动下,一起历时1年多的欠薪纠纷画上圆满句号,农民工王某和(hé)工友被拖欠的8万余元工资全部到账。
此前,王某等4名农民工在福清一建材(jiàncái)公司务工,遭拖欠工资,人社部门作出(zuòchū)行政处理决定,责令该(gāi)公司支付王某等4名农民工工资及赔偿金共8万余元,并申请法院(fǎyuàn)强制执行。在执行过程中,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表示,公司除了一批已过时(guòshí)的板材,无其他财产,发放工资存在较大困难,执行一时陷入僵局……
福清市检察院(jiǎncháyuàn)通过调查核实查明,张某不是公司(gōngsī)实际控制人,实际控制人系何某。何某将该公司建材场地的土地使用权及(jí)展厅租赁给他人,在该案执行期间仍有租金收入。
随后,福清市检察院向(xiàng)法院制发检察建议,建议对该(gāi)建材公司享有的租金及物管费采取相应的执行控制措施。法院采纳了(le)检察建议,并配合检察机关动员何某履行义务,最终案件(ànjiàn)执行完毕,该公司向4名农民工支付全部工资。
“农民工的每一分钱都(dōu)关乎生计,办案必须细(xì)之又细。”承办检察官表示。
2022年以来,福清市检察院持续开展“根治欠薪(qiànxīn)”专项监督活动,切实(qièshí)保护农民工(nóngmíngōng)合法权益(héfǎquányì)。数据显示,3年来,该院支持农民工起诉61件,助力追讨劳动报酬64万余元;通过公开听证促进执行和解,助推74名(míng)农民工收到执行款25.3万元;接续化解(huàjiě)行政争议,助力法院执行到4名农民工工资8万余元;加强(jiāqiáng)与人社部门协作配合,做好和解工作,联合督促用人单位支付24名农民工欠薪共计30万余元。
福清市检察院组织召开(zhàokāi)听证会
支持(zhīchí)起诉,为案件受害人“撑腰”
几年前(qián),苏某遭遇一场“飞来横祸”。他驾驶(jiàshǐ)电动车通过人行横道时,与陈某超速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。经司法鉴定,苏某四肢瘫痪,四肢肌力4级,构成五级伤残;右侧第4-9肋骨骨折,构成十级伤残。经认定,陈某负事故主要责任(zérèn),苏某负次要(cìyào)责任。
事故发生后(hòu),苏某先后在多家医院治疗,花费了巨额医疗费,家庭经济陷入困境。因诉讼(sùsòng)能力不足,苏某向福清市检察院(jiǎncháyuàn)申请支持起诉,向肇事方追责。
受理案件后,福清市检察院迅速行动,通过调取卷宗(juànzōng)、询问当事人、核查(héchá)银行流水(liúshuǐ)等方式,查明肇事车辆实际管理人为二手车行经营者吴某,车辆登记在(zài)董某名下,2人均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。此外,福清市检察院委托异地协查,确认苏某在广东东莞的暂住信息,为适用城镇赔偿标准提供(tígōng)依据。
经全面调查,福清市检察院认定吴某、陈某需承担(xūchéngdān)主要赔偿责任,董某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,并向法院提交支持(zhīchí)起诉意见书。
最终(zuìzhōng),法院采纳福清(fúqīng)市检察院意见(yìjiàn),判决陈某、吴某共同赔偿苏某医疗费、护理费、误工费等损失,董某对部分款项承担连带责任。判决生效后,福清检察机关持续跟进案件执行进展,后经执行,苏某陆续取得98万元赔偿款,极大缓解了经济压力。
福清市检察院党组成员、副检察长王雪松表示,“起诉”不是(búshì)目的,通过多方(duōfāng)努力为(wèi)受害人争取应有(yīngyǒu)权益才是最大的支持。检察院要加大民事支持起诉案件(ànjiàn)办理(bànlǐ)力度,为受害人‘撑腰’,让检察温度可感可触。2022年以来,该院针对因案件致残致困致贫、诉讼能力欠缺的当事人,充分发挥调查核实职能,运用多种途径查明事实真相,依法(yīfǎ)支持起诉74件,助力当事人克服障碍,通过诉讼程序及时获得赔偿。
从一纸户口(hùkǒu)到一笔欠薪,从一场救助到一份保障,福清市检察院用责任担当诠释了法律不仅是威严的(de)利剑,更是坚实的护盾。该院将继续依法履行民事行政(mínshìxíngzhèng)检察职能,加强精准监督(jiāndū),让检察温度持续温暖特定群体,用法治力量筑牢民生幸福防线。
(文(wén)/李荣 通讯员 /高童 戴艳芳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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